《龙氏史鉴》的征订信发出后,对于其中的观点、征订等问题,我收到不少宗亲来信、来电和手机短信,熙辑主编也对我说起过,我都是这样答复的:《宪法》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容许不同的观点,只要符合“出版法”就可出书。其言论,受法律保障。 “史鉴”中的观点,仅是主编、副主编的观点。若不同意,也有批评、驳斥的权利。有宗亲要我发表评论,谈我的观点,我说,我的观点在《半边屋》的“读谱札记”中,已有清楚的表述。有宗亲要我在《龙氏家园网》和《龙氏腾飞网》,就“通鉴”发表评论。一因我没有“通鉴”的样书(没有寄给我),二因在上述二网中,几次想发表评论,都发不上去。(可能是我的技术原因。)同样是这样的原因,现在我把收到的各种信息,综合成一篇短文,烦你转发给《龙氏腾飞》和《龙氏家园》,若能发出,算是一个公开的答复。
龙灿珠 2013/7/21
关于《龙氏通鉴》的浅见
熙辑先生主编的《龙氏通鉴》开始发行了,联谊会与文化研究会经四五年的努力,据说在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党支部书记、中华龙氏联谊会、中华龙文化研究会办公室主任龙林清(原名袁林清)的协助下,编成三十一巨册,确实是中华龙氏中的一件大事 情,值得龙氏四百余万宗亲关注,也在龙氏族众中产生巨大反响。从四月份以来,我也不时接到电话,收到手机短信,议论其事,核心问题,一是关于龙姓祖源;一是关于订购“通鉴”,和我交换看法。因为我不会发手机短信,故未答复。在此,就我浅陋的水平,表述我的浅见,作为答复,也供两会会长、副会长参考。
一、言论、出版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作为“通鉴”的作者,有权表述自己的观点的自由和权利。(我曾当面对主编熙辑和根佑如此说)。现在,不少龙氏宗亲不同意“通鉴”的观点,当然也有权表述自己的观点的自由和权利。问题的焦点在,“通鉴”是表述熙辑个人的观点,还是代表“两会”的观点;是个人编纂、发行此书,还是以“两会”的名义编纂、发行此书。如是个人编纂出版,则不能在编纂的过程中,盗用两会的名义,或混在“两会”文件中下发通知。如用两会的名义下通知征集资料,下发征订通知,则必须由两会召集有关人员讨论,审定稿件内容,由两会发稿印刷,管理经费。
二、凡提供了资料者,采用了稿件者,编辑部必须按规定付给稿费(千字100~200元),还应赠送二至三部样书。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国际有法,中国也有法。如不付给稿酬、样书,可以诉诸法律。如收入用于公共事业,作者的稿酬可作为捐赠款。
三、作为龙姓作者、编纂者,必须维护龙姓氏族的尊严,如自辱辱祖,胡编滥造,有损龙族形象,人人可以以各种形式口诛笔伐。这也就是常说的“文责自负”。造成后果的,还要负法律责任。建议两会,要认真审稿。
四、建议两会出版,订购了图书的,必须在收到订书款三个月内,能收到那二十九本“通鉴”。原则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拖延太久,有损龙氏荣誉,也有损两会荣誉。
五、如是“两会”编辑,建议书名不要用“通鉴”二字。通鉴用于族史不恰当。鉴,是镜子的意思。古代史书,有《资治通鉴》。意为以史为鉴。总结历史的成功经验与教训。族史无失败教训可言。
这仅是个人看法,仅供参考。欢迎讨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