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氏宗亲联谊活动及组织之孔见
本文所指“龙氏宗亲联谊活动”是指龙姓龙氏族人联谊的集体活动,“组织”则是指该“活动”的组织形式、机构或方式方法。
自改革开放以来,龙氏和全国其他兄弟姓氏一样,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内聚族人、外联华裔,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虽不在人前、但也绝非人后。特别是国家设立“清明节”法定假日后,清明联谊活动、尊祖敬宗、寻根修谱、助学济困…… 方兴未艾。
本文谨就如何学习、借鉴、吸取各地族内外宗亲联谊活动及组织的经验、教训,谈点一孔之见,不妥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
一、基本要求,自觉遵守: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这是首要。
2、遵纪守法,这是基本的、也是必须的。
3、团结友爱,既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二、“活动及组织”探讨:
1、任何群体行为,必定有组织者或牵头人(承头人)。
2、群体、社团性“活动及组织”,若有条件,有需要,当然走正步、按有关规定,申报成立正规“社团组织”为好。利在好对外交往,助力事业发展。弊在可能由于有关规定和要求,会束缚或限制一些人和事。
3、当前这类“活动及组织”一般实际运作是:自发性群众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自觉自愿参加,平等友好,无家长制,无上下级。诸如“同学会”、“同乡会”、“战友会”等等。只要做到上文第一大项基本要求,自由自在开展活动,也不必去申报什麽。当然,若考虑周全,向有关部门备案、买点必要保险…..做好安全,防范于未然,当然更好。
三、“宗亲联谊会”、“宗亲理事会”、“清明会”:
1、“龙氏宗亲联谊会”:严格说,他不是一级什麽组织,只不过是大家习惯称呼而几。当然在内部,称会长、秘书长,也无妨。对外,则宜如“同学会”、“同乡会”、“战友会”等,以牵头人(承头人)联系人称呼就足矣,免去很多麻烦。利在面对全体,凡族人都可参加;弊在自发、松散,开展活动、成就事业难度大。但若正规申报成为社团,那另当别论。
2、“龙氏宗亲理事会”:笔者理解,他和“龙氏宗亲联谊会理事会”是两码事。但名称不管是一码事或两码事,实质是如何处理好“会员”与“非会员”关系?“宗亲联谊会”理应面对全体族人,若仅对“会员”,不仅违背了开展宗亲联谊活动初衷,也是站不住脚的。
3、“清明会”:这是当下基层最普遍的做法,大家AA制或有宗亲赞助,就把活动开展起来了。不论用何称呼,反正有人牵头、有人承办、有人记账管钱监督,事情就对了。
总之,若有条件、有必要,不论哪一级,正规申报成社团组织,可喜可贺。
无条件或不想申报的,就以“宗亲联谊会”、 “清明会”活动也无妨。
但不论哪种形式哪种名义,解放前那种宗族家长制作派是当引以为戒的。新中国是把旧的宗法制打倒了的,我们必须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警省。
四川 龙一乐
2017-10-10 于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