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联天下&龙氏商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龙联天下&龙氏商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商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 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应坚持量入为出、遵章守法、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 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
第五条 会员年费会费标准:所有会员1000元/年。
第六条 普通会员于每年10月1日前缴纳当年会费,新会员于入会批准之日起3天内缴纳当年会费。
第七条 如会员当年因故未参加任何商会聚会,次年可给予免缴,免缴年限不超过二年;
第八条 如会员入会后因资金有困难,可向商会提出少缴或免缴申请;
第九条 股东会员年费由四川龙联天下国际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按标准统一上缴商会专用帐户,不得拖延;
第十条、主动退会或被商会给予除名的会员,所缴会费一律不给予退还。
第十一条 商会每年将根据会员需要向在册正式会员颁授制做会员单位牌、会员证、会员证书。
第十二条 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会费统一收据》。本会日常经费开支在2000元及以下由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审批,2000元以上开支由会长审定。
第十三条 对于无故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被视为自动退出商会会员,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资助和捐款。
第十四条:本会经费必须独立核算,主要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商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上,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五条 会费主要用于商会会务费、商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及商会所需办公设施和用品的支出;商会内部刊物和网站的开办运营费用支出;其它合法支出。
第十六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会员大会进行通报,接受会员代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龙联天下&龙氏商会2017年12月23日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商会会长会议。
龙联天下&龙氏商会商会
2017年12月23日